各县(市、区)公安局(分局)党委、局属各党组织: 接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20日内府人[2021]12号通知,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,决定: 任命: 陈红权同志为内江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,试用期一年。 免去: 陈红权同志的内江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长职务。 特此通知。 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